一大波新规正向你走来:网售食品要实名登记|实名登记|食品安全
2015/10/1 9:03:46
今日起国家和广东省一系列新法规开始实施
新法提点
从今日开始,一批关系老百姓切身利益的新规落地。号称“史上最严”的新《食品安全法》将实施,网络食品经营者必须实名登记,保健食品要标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与此同时,《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也将实施,电商大促销不得给买家限定退货条件,用人单位聘用残疾人比例不达标将缴纳保障金……
在广东,我国首部保护华侨权益的综合性地方法规《广东省华侨权益保护条例》问世,酝酿已久的《广州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也将正式施行,60天产假津贴将改由单位埋单。
这个“十一”,不仅仅有7天长假让人心情愉悦,一大批开始实施的新规也让我们的生活变得更加美好。
广州日报记者章程 实习生李琳(除署名外)
食安
网购食品出问题可找第三方平台索赔
新《食品安全法》今日起实行,法律条文从原来104条增加至154条,新增内容50条,70%的条文进行了实质性修订。该法对保健食品、网络食品交易、食品添加剂等当前食品监管中存在的难点问题都有涉及,此外,还大幅度提高行政罚款的额度。
对于网上销售的食品,根据新法,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明确其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如果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未对入网食品经营者进行实名登记、审查许可证等义务,最高将面临20万元罚款。
消费者网购食品过程中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向入网食品经营者或生产者索赔。第三方平台提供者不能提供经营者的真实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的,将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新法明确规定了保健食品在其标签中应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且标签、说明书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应当真实,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相一致,载明适宜人群、不适宜人群、功效成分或者标志性成分及其含量等。
新法还首次明确建立食品安全全程追溯制度。国家鼓励食品生产经营者采用信息化手段采集、留存生产经营信息,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要求食药监部门与农业部门建立全程追溯协作机制,确保产品来源可查、去向可寻、质量可控。
网购
电商大促销不得限定退货条件
“双11”电商大促销临近,今年,消费者将不会遇到“预售不享受7天无理由退换货”、“预售订金不退”、“赠品不享受三包”等限制条款。依据今日开始实施的《网络商品和服务集中促销活动管理暂行规定》,电商平台在进行集中促销活动时不得出现上述限制条款,否则将会受到处罚。
根据新规,作为集中促销的组织者的第三方交易平台应当记录、保存促销期间在其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息内容及其发布时间。同时,需对网络商户的促销活动进行检查监控,如发现商户有违法违规的行为,可以停止对其提供服务,并予公示。
对于此前“双11”曾经出现部分店家规定预售商品无质量问题不得退换货,且得到交易平台的支持等问题,新规明确要求,第三方交易平台不得采用格式条款设置订金不退、预售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自行解释商品完好、增加限退条件等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住房
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下调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关于降低房屋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10月15日起施行。根据通知,住房转让手续费等12项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将下调,涉及住建、工商、农业、民航、新闻出版广电和林业6个部门。
通知规定,新建商品住房转让手续费,由现行每平方米3元降为每平方米2元,存量住房由现行每平方米6元降为每平方米4元。通知同时明确,各省级价格、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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