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仲裁委律师服务平台上线:可网上仲裁|网络|仲裁
2015/3/25 12:01:12
仲裁进入e时代
法治周末记者 仇飞
网络仲裁再不会“雷声大雨点小”了。
3月16日,广州仲裁委律师服务平台上线,这是中国首个仲裁服务网络平台,标志着中国仲裁行业进入网络时代。
“进入广州仲裁委官网首页,点击页面左上角‘律师服务平台’窗口,律师凭执业证号注册账号,输入账号密码后即可登陆系统进行操作。”广州仲裁委网络仲裁院部长张小建接受法治周末记者采访时谈到,该律师服务平台实现了在线立案、在线缴费、在线选择仲裁员、在线申请延期等的仲裁全环节网络化,缩减了以往纠纷的仲裁成本。
据悉,广州仲裁委年均收案约6000件,有近万名律师参与仲裁。通过律师服务平台按照仲裁程序仲裁案件,预计将节省约4万个小时的工作时间及相应的交通费。
艾瑞统计数据显示,2014年中国电子商务市场交易规模12.3万亿元,广州电子商务交易规模已达3万亿元。
在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看来,随着互联网技术和电子商务的发展,当事人解决矛盾纠纷的迫切性增强,而商事仲裁在当下最有机会与网络结合,只要当事人有约定,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案件都能通过网络仲裁解决,省时、省力、省钱。
调研探索早已有之
法治周末记者注意到,网络仲裁发端于1996年世界上第一个网络仲裁实验项目VirtualMagistrate的设立。目前比较著名的网络仲裁网站是美国eResolution.ca网站,作为ICANN域名争议解决机构之一,该网站提供解决与电子商务有关的任何争议的网络仲裁。
我国对网络仲裁的探索则始于2007年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的子项目——在线仲裁项目。
记者查询发现,中国—欧盟信息社会项目从2005年7月开始,到2009年结束,历时4年,主要包括中欧有关信息社会立法的法律法规对话、电子政务和电子政务培训三方面内容。
“广州仲裁委在国务院信息办和国务院法制办的领导下,参与了在线仲裁项目的调研,当时主要是研究欧盟在线仲裁理论和实践成果,对修改中国仲裁法和起草在线仲裁规则的特定问题进行分析。”张小建谈到,但当时受到网络技术发展程度的限制,当事人对网上仲裁的公正性与权威性认知程度也低,各方面条件还未成熟,构建网络仲裁系统仅处于构想阶段。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约在2009年左右,我国多地仲裁委展开对网上仲裁的探索。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仲裁研究所副主任曲竹君告诉法治周末记者,基于域名争议仲裁(每年月200至300件)的网上办案经验,贸仲对商事网上仲裁的探索大约从2009年开始,成立了网上仲裁中心,目前网上仲裁的平台已搭建完成,但尚未对外开放。
西安仲裁委相关负责人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西安仲裁委对网上仲裁的探索也是在2009年年底开始的,但目前还处于调研、搭建平台阶段。
在各地网上仲裁的尝试中,网上仲裁落地较快的是广州仲裁委。
据张小建介绍,自2013年年初广州仲裁委着手筹备研发网络仲裁系统后,先是去年9月在仲裁程序中部分加入互联网因素,推出网络立案系统,至今共立案近50件;随后,推出网上送达,包括仲裁文件提交、通知等也都可在网上进行;近日,上线律师服务平台则打通了全环节的网络仲裁。
理论上应修改仲裁法
“因为选择网络仲裁靠当事人约定,且在发生纠纷时才适用,所以目前还未收到网络仲裁案件。”张小建补充道。
无独有偶,在刘俊海看来,适用网络仲裁程序首当其冲的也是解决“名分”问题。
“理论上应该修改仲裁法承认网络仲裁;在仲裁法未修改的情况下,仲裁委应该通过修改仲裁规则来认可网络仲裁。此外,双方当事人应就网络仲裁签订说明书、承诺书,明示接受网络仲裁的条款。”刘俊海指出。
记者注意到,广州仲裁委日前已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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