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监管真的要来了:重点要把关信息披露|P2P|监管|信息披露
2015/5/18 12:04:17
经济观察报 记者 欧阳晓红 李意安
是公开的非法集资还是传统金融的有益补充,即最能代表互联网金融的一种普惠安排?虽然P2P的定位在监管层仍莫衷一是,但是大体的监管框架已经达成共识。
这次,传说已久的P2P监管真的要来了吗?
接近监管层人士表示,P2P网贷可能的监管框架是:资金托管,选择不具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此外是施行备案登记,“银监会+各省行业自律”,即以省为单位对网贷行业进行自律监管。“政策很快会出来,最近一系列的闭门会议中,互联网金融监管都是焦点话题,但是监管层内部很是纠结,审慎者如建议功能监管,激进者则提议先‘放养’再‘圈养’。但当务之急是,稳定阵脚,有的放矢,把好P2P信息披露的关。”5月14日,一位接近银监会人士说。
国泰君安首席经济学家林采宜与尹俊杰合作撰写的《P2P监管,到底管什么? 》报告指出,我国P2P网贷行业监管应聚焦信息披露制度,通过充分、合理的信息披露,降低网贷业务的信息不对称性,引导形成公平、公开的市场环境,保护投资人权益。
倘若掐住了P2P网贷的要害部位,监管或许就不那么纠结了。
监管“七寸”在信披
近日,有媒体称监管内部上报网络监管业务监管规定草案稿明确,网贷业务将交由银监会统管,同时以省划分实施备案制监管,还对各方责任、负面清单、风险提示、资金存管、信息披露、适当性管理等作出一系列细化安排。
一家位于上海的P2P公司副总裁称,最为进步的一点在于,除了资金池模式以外,首次将“关联交易”列入了雷区范畴。“许多跑路公司资金链断裂就是因为关联交易。这一点已经引起监管的高度重视。”该人士说,“上海金融办已经和各家小贷公司打过招呼,要做P2P可以,只能以参股形式,但小贷公司股东参股P2P不能超过30%。”
如果按照最新的监管思路:银行托管要求,即“网贷平台被要求在保证业务资金独立性的同时,需要选择不具有关联关系的银行作为托管机构”;以及信息披露的要求,P2P们可能会“抓狂”,因为“盖子”会被揭开。
即便如此,该做的工作,有的已经在做。广州一家区域性银行在4月底低调进入P2P账户资金管理阵营,合作方为本土小型P2P平台。此前,诸如民生、平安、招商、中信等银行亦先后宣称开展此类业务。“资金托管会增加极高的成本。每一笔充值、提现都要支付手续费,包括端口费等,一年得给多少钱啊!”一位中型P2P平台总裁赵志鹏(化名)说。他认为,原来很简单:客户想来充值,通过网银转账后即可投标,无成本。规范保护投资者的背景下,要求第三方支付托管;每一个环节都在增加交易运营成本却并未解决问题。
赵志鹏认为,第三方资金托管只是做给投资人看的一种形式,仅发挥了转账的功能。因为,P2P将钱集中在一起,至于借款人是谁,平台说了算,第三方支付只负责流程,无法管控账户。“现在,很多网贷平台都是本着法不责众的侥幸心理;没有几家P2P真正执行了第三方资金托管。只要投资者不投诉,平台不出问题就万事大吉。”一位P2P业内人士说。
可是,大量P2P平台仍行走在边缘地带,这或许也是监管政策久推不出的原因之一。
据林采宜观察,目前网贷行业已曝光的问题平台中,未实施第三方资金托管的平台占比达95%,高出正常运营平台20个百分点。
第三方支付托管尚且如此,银行托管可能难度更大。宣称与各大P2P平台合作的商业银行,并未正式开通P2P托管业务。“银行需要专门的团队开发P2P托管系统,以及如何实现系统对接等,这些都需要时间。”一位深圳地区的银行人士称。
那么,无时间约束,监管层比较现实的首选策略或是基于投资者保护的信息披露。
怎样的信息披露才能“切中要害”呢?林采宜提出了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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