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通反垄断未了局 企业烦恼重新开始|高通|专利|发改委
2015/6/12 6:03:30
郭丽琴
时间进入到6月,距离高通接到中国反垄断当局下发的60.88亿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早已超过三个月。这意味着,高通公司已用实际行动放弃了向中国法院提起诉讼的权利。
此前,高通全球公告称,不会选择上诉或行政复议来反驳发改委的处罚,但根据中国法律,这样的公告并不妨碍它随后改变想法,选择继续上诉。
可是,这场反垄断的处罚并未就此终结。
在反垄断这个全球舞台,中国对高通的第一张走到终点的罚单,具有导向性意义。只是,目前这张措辞模糊的罚单,对于全球通信专利及芯片产业链中的企业来说,还未回答一些可作为未来行为指南的核心问题。
这些问题的答案,短期而言,将隐身在高通正紧锣密鼓与其中国下游厂商重新签订的商业合同条款细节之中。长期而言,则需要回答,中国执法机构或法院将依据何种原则,何时开启下一个“类高通”的调查或诉讼。
“高通们”的烦恼才刚刚开始。
发改委和高通并无“私下和解”协议
国家发展改革委今年2月份对高通公司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实施排除、限制竞争的垄断行为依法作出处理,责令高通公司停止相关违法行为,处2013年度在我国市场销售额8%的罚款,计60.88亿元。
中国高通下游的中国企业,是最先感知到调查案后新规则的群体。
但熟悉商务谈判的人都知道一个原则:魔鬼在细节。“后高通时代”的行业新规则,体现在按处罚决定书中规定而重新调整的合同细节中。
这注定是一场规模巨大且艰难的谈判。
3月21日,当《第一财经日报》记者在中国发展高层论坛间隙向美国高通公司首席执行官(CEO)史蒂夫·莫伦科夫(SteveMollenkopf)询问,如何执行处罚决定书、如何确定新的业界标准等细节时,他以忙于参加下一场会议为由,拒绝回答。
另一些极度依赖高通供货的手机终端厂商,诸如小米等公司,也称因过于敏感,纷纷回避了采访。
高通的主要收益来自于两部分:专利授权和手机基带芯片(负责无线通信功能的核心芯片)出售。因此,高通在中国涉及的企业,包括芯片制造企业、智能手机终端企业、设备商、运营商。
手机制造商如果使用了高通芯片,要付芯片的钱及专利费;设备商建基站的芯片如果使用了高通专利,则得付专利费。对于中国的三家运营商来说,一方面需要采购手机厂商的定制机(比如iPhone);另一方面,还需要采购设备商(包括华为、中兴等)生产的设备,得付出两份专利许可费用。
在所有相关方中,中国广大的智能手机终端厂商,是受本次反垄断处罚决定直接冲击最大的一方,因为它们同时使用了高通的芯片和专利。
业内关注的另一个疑问是,在发改委公开的处罚决定书、高通公开的简版整改措施之外,是否还有一份秘密签订的“和解协议”。
对此,中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本次反垄断调查中高通律师团队负责人吴鹏和一位发改委方智囊人士均对《第一财经日报》记者表示,虽然从流程上看,发改委和高通有着相当的默契,但双方并没有私下签署“和解协议”。实际过程是,发改委对高通做了一个处罚决定,高通针对这个处罚决定做了一个整改措施,发改委认为这个整改措施满足了反垄断整改的要求。未来对高通是否整改,还会有进一步监督。
上述发改委方面的智囊人士对本报记者解释说,你可以理解为,高通给人造成和解的印象,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全球投资者一个更好的交代。
本报记者从多重核心渠道了解到,在处罚决定接近下发前后,高通公司已经开启了与下游公司重新谈判的过程。基于发改委的处罚决定书、自身提交的整改措施,高通向其下游企业发出了修订后的标准合同。
但一些下游企业去发改委等部门反映:高通案之后,它们依然处于极为被动的地位,依然被欺负、被折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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