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首例:南京市民告百度侵犯隐私案败诉|百度|侵犯隐私|广告
2015/7/1 12:16:39
很多网民都遇到过这样的情况,自己在网上搜索引擎搜索某个关键词,之后不管上什么网站,都会弹出一些莫名其妙的小广告,而且跟自己搜索的东西相关。想搜个电影,却弹出一连串“人流”与“隆胸”广告。实际上,这是搜索服务提供商的服务器在追踪并分析用户的上网信息,并据此精准推送广告主的广告。然而,这是否构成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今年5月,南京中院对南京市民诸女士(化名)与百度公司隐私权纠纷一案作出二审判决,认为百度公司利用cookie技术为用户提供个性化广告推荐服务的行为并不构成对用户隐私权的侵犯。记者获悉,这是国内首个关于cookie技术应用与隐私权保护的案例。扬子晚报记者 罗双江
南京市民告百度侵犯隐私
缘起
南京市民诸女士上网过程中发现,百度搜索引擎记录和跟踪了自己的搜索内容,侵犯了个人隐私,遂决定起诉百度公司。2013年4月17日,诸女士请来公证员,对自己的取证过程进行了公证。诸女士通过百度网站随意搜索“减肥”、“人工流产”和“隆胸”三个关键词,然后再登录一些电影网站,这些网站上就会弹出减肥和人流、丰胸的小广告,在相关小广告下面,还附有“百度网盟推广官方网站”的网址链接。
2013年5月6日,诸女士将百度公司告到了南京某区法院。她认为,百度公司将她的兴趣爱好、生活学习工作特点等个人隐私信息显露在相关网站上,并利用记录的关键词对自己在浏览网页时进行专定的广告投放,这一系列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隐私权、知情权和选择权,使自己感到恐惧,精神高度紧张,影响了正常的工作和生活,请求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停止侵害,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0000元,承担公证费1000元。
百度被判侵犯用户隐私权
一审
法院:跟踪用户兴趣、需求属于侵犯个人隐私
一审中,百度公司举证称,他们已在百度首页《使用百度前必读》(以下简称《必读》)中提醒用户,他们将使用cookie技术搜集用户使用情况并进行个性化广告推广。同时,还告知用户如何通过修改浏览器设置的方式“选择停用”,以禁止广告推送。百度公司认为,此举表明该公司已经保障了用户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百度公司强调,虽然他们搜集了诸女士的搜索内容,但并不知道其搜集的信息来自诸女士,所以不构成对诸女士隐私的侵犯。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诸女士的网络活动踪迹反映了个人的兴趣、需求等私人信息,属于个人隐私的范围。百度公司对网民进行的相关提示非常不显著。《必读》位于页面最下方,字体较小且呈灰色,对普通网民而言,该提示实在难以识别并加以注意,无法起到规范的说明和提醒作用,不足以让诸女士明了个人的选择权。因此,应认定其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
百度认为没有侵权提起上诉
一审法院还认为百度公司侵犯诸女士隐私权的行为,对诸女士的精神安宁和生活安宁带来了一定的影响。考虑到诸女士诉讼中已经了解到了“选择停用”的方法,可以终止百度公司侵权行为,故对诸女士的该项诉讼请求不再进行处理。诸女士未能证明百度对自己造成严重后果,因此对诸女士要求赔偿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诸女士主张百度公司赔偿的公证费1000元,是其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故对该诉请予以支持。最终,一审法院判决百度公司向诸女士赔礼道歉,并赔偿诸女士公证费损失1000元。
宣判后,百度公司不服判决,向南京中院上诉请求撤销原判,并驳回诸女士的原审诉讼请求,其主要理由是,百度所搜集的仅是网络行为碎片化信息,而非现实世界中具体的个人信息,根本不可能与诸女士发生对应识别关系。对于此种碎片化信息的搜集,不需要相关个人明示同意,更不会侵犯个人的隐私权。百度认为,互联网时代更贴近用户的个性化服务代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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