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如何让专车监管成为良法|互联网|出租车|专车
2015/9/20 5:05:30
薛兆丰
互联网约车平台发展迅猛,是“互联网+”的样板,乘客喜闻乐见,有口皆碑。政府虽然要监管互联网约车平台,但利剑始终高悬未落。我想在这里讨论的是,约车平台的命脉在哪里,怎样的监管措施能促进约车平台的有序发展,而怎样的监管措施会给它带来致命危害。
网约车辆及其驾驶员的身份识别
传统出租车最为人诟病之处,在于它是数量管制下的垄断服务。不过,单纯的唾骂不能增加我们对现象的理解,这种数量管制是有其衍生的逻辑链条的。
出租车不像有固定场所的餐厅,乘客上了一辆服务不佳的出租车后,下次再遇到这辆车的机会极低。仅仅依靠出租车个体来建立信誉,是不可能奏效的;必须引入公司管理,才能监管质量和维护品牌。过去世界各地尝试个体登记准入制度,效果差强人意,原因就在这里。
信息不对称的困难,使得各地的出租车往往要接受企业和政府的双重治理。一般出租车公司负责监管服务质量,并通过收取所谓的“份子钱”来盈利;而政府既对出租车公司制定公共服务标准,又承诺以限制牌照数量的办法来维护既有出租车主的利益。这样由政府限制竞争所形成的垄断收益(经济学上称为“垄断租”),有时高得令人咋舌。纽约市的出租车牌照,市价就超过50万美元。但不管市民怎么骂,只要信息不对称的约束不改变,数量管制和份子钱就不会消失。
信息不对称的困难,还导致了另外一个后果,即出租车费率必须公开和划一,费率得事先用醒目的大字印好贴在车上。但这导致了费率的僵化,不论遇到恶劣天气、偏远地段、还是高峰繁忙期,都很难动态地调整出租车费率以满足大幅变化的供求关系。世界各地的出租车,从来都不能妥贴地满足需求峰谷的变化,永远只能捉襟见肘,中间落墨,对峰不足,对谷有余。
自从英国1654年开始发放出租马车的牌照以来,这种状况维持了360年。然而,互联网约车平台的诞生,革命性地扭转了这一局面。约车平台不仅能够高效地撮合乘客和车辆,还能全程监控运载过程,动态地调整资费,更实现了“乘客对平台”而不是“乘客对司机”的支付模式。过去在城市各个角落扫街的游兵散俑,现在俨然变成了一盘听任调度的棋子。数量管制所依赖的基础,现在已经荡然无存。
现在的实际情况是,网约车辆招之即来,挥之即去。通过约车平台动态地调整资费、增减补贴和定向派单,在需求高的时段,司机就投入服务,在需要低的时段,司机回归私车身份。这种进退自如的状态,完美地满足了城市交通的峰谷落差。
有一组数据,特别有说服力。据2014年全国交通运输统计公报,全国出租汽车日平均运送乘客42次、84人次。而根据网约平台的统计,每日接单量10次以上的网约车辆,仅占平台所属车辆的3%左右,绝大部分网约车辆每日接单在0~4次。也就是说,社会上大量闲散的车辆,在约车平台的调度下,以业余身份和轻度负荷,满足了城市过去无法被满足的高峰需求。显然,共享经济是解决城市交通需求峰谷错落的唯一出路。
要让这种模式健康发展,监管部门首先应该给网约车辆一个恰如其分的身份。我们既不应该、也没有必要在传统的二分法——“营运”与“非营运”——之间作非此即彼的选择。网约车辆既不是普通私车,也不是普通营运车;它既要接受监管,又不能像营运车那样承担全额的税费;约车平台与网约车辆之间虽然有责权关系,但也并非传统的雇佣关系。监管部门完全可以实事求是地确认这种新型的车辆身份。
最关键的,就是这种身份应该是“及格即授予”的,而再也不应对这种身份进行数量管制。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利用社会的闲散车辆资源,充分发挥共享经济的优势。如果监管部门坚持认为,网约车辆必须定性为传统的营运车辆,必须承担传统营运车辆的所有税费和劳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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