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车新政意见征求:是否合法引"正反"双方激辩|专车|互联网打车|出租车
2015/11/9 11:03:52







  专车破局专车新政征求意见即将结束,各利益主体建议密集释放。交通运输协会代表的出租车公司和司机利益,要求尽早实施;以平台公司为代表的要求修改。传统方观点集中在要求公平,不满意新平台没有传统公司的成本包袱和严格管制;新公司通过学者发声,提出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设置过渡期等主张。

  专车新政的核心问题其实就是一个:究竟是“互联网+专车”还是“出租汽车+互联网”?前者是要将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出现的新生事物专车合法化,后者则是要向传统的出租车行业注入互联网的新鲜血液。

  不管怎么样,经过这一年,传统出租车市场改革已经在缓慢开启。

  导读

  传统出租车市场改革已经缓慢开启。这个方案的核心是全面市场化、全面去牌照化和全面互联网+。“设置过渡期,主要是考虑给传统出租车企业一个逐步转型的过程,因为不可能实行‘休克疗法’,一下子取消出租车牌照化管理。”

  本报记者 王峰 北京报道

  交通运输部《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在11月9日停止征求意见。截止期前,“正反”双方激辩进入白热化。

  11月4日,代表拥护文件一方的中国道路运输协会(下称运输协会)在官网发出书面建议,其诉求言简意赅,“尽快出台两个文件,深化改革规范有序”。书面建议中称,建议作出前,两次举行座谈会听取了相关协会、出租车企业和出租车司机意见。

  而直到截止期前最后一个工作日,多场学术研讨会仍在北京举行,亦有多所学术机构发出了书面意见,建议修改或删除意见稿中对专车的核心监管条款,甚至有学者联名呼吁暂缓制定专车新规。

  11月6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的一场研讨会上,一名学者直言表示,“学者的意见异乎寻常的一致(反对意见稿中的核心监管条款),以至于社会上有声音质疑学者们的利益立场”。

  上述呼吁暂缓制定专车新规的学者更是受到“正方”阵营嘲讽,12名联名学者被戏称为“12生肖”。运输协会的书面意见中称,“如果为了盈利将自己的私家车用来从事经营性活动,并从中获取利益……我们认为这不是共享经济,只是巧借共享经济名头从事非法经营而已。”

  “这根本就是利益之争”,中国政法大学传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并不讳言参与了专车管制之争的始终,“互联网+不是产业上、思维上的转变,而是一场战争”。

  车:营运还是非营运

  关于出租车行业改革的两份征求意见稿在10月10日上线征求意见,尤其以《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最受社会关注。

  提出意见的有乘客代表,有出租汽车驾驶员和“专车”驾驶员,有传统出租汽车企业、个体经营者和“专车”平台企业等,也有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还有相关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等各方面群体。

  交通部归纳了10个集中反映的问题,其中,网约车车辆条件和标准问题是意见反馈最集中的内容,有600条意见与此相关。

  意见稿规定,网约车性质应为运营车辆,这意味着私家车和“黑车”将不能接入,获准的网约车也需遵守目前8年报废的政策。

  “出租汽车8年强制报废,依法纳税,依法执行价格管理,每月开安全例会,每年要审验资格证,定期进行二级维护保养,还要强制交保障乘客权益的商业保险。‘专车’不受任何约束,怎么保证乘客的权益?”哈尔滨天鹅出租汽车有限公司驾驶员李永娟说。

  “如果不将专车纳入行业监管,首先它就不公平。”一名不愿具名的省运输协会负责人告诉21世纪经济报道,“传统出租车的经营权是有偿的,现在每辆车已经炒到了百八十万。”

  中国道路运输协会的一名负责人也拒绝了记者的采访,作为辩论的一方,他们普遍对个人发声谨慎戒备,但在内部讨论时却难掩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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